今天的主题是一个看起来非常小的语法点,这个语法点几乎没有几个中国学生会注意,但一旦使用错误,其实在英语母语者看来是严重引起歧义的问题。
之所以突然想起来写这个,是因为改了一个写作全程班学生的作文,那篇文章是一个argument话题,话题是在推荐某个书店为自己配备一个餐吧(café)。首先呢,我们这位同学把餐吧当成了咖啡店,就不谈这个问题了;接着,他认为这个“咖啡店”可能会有不良影响,于是写下了这么一句话:
Some elements, such as the unnecessary noise brought by coffee making, may prevent avid readers from selecting or concentrating on the material which is detrimental to a bookshop’s flow rate.
某些元素,诸如咖啡制作过程当中不必要的噪音,可能会使得读者无法选择和专注于那些不利于书店客流的书籍。
例1:Cats which climb trees are our friends.
例2:Cats, which climb trees, are our friends.
例1的翻译是:爬树的猫是我们的朋友。
例2的翻译是:猫爬树,它们是我们的朋友。
例1本质表达的是一个条件关系:
如果某只猫是爬树的,它会是我们的朋友。所以对于例1,逻辑上等效的改写其实是If a cat climb trees, then it is our friend.
而例2是一个单纯的并列关系:
它就是Cats climb trees和Cats are our friends的简单叠加。
我们把一个中文语句写成英文的时候,到底用不用那个逗号?
基本原则就是:中文当中我们一句话就表达出来的,写成英文的时候不带逗号;中文当中我们是分成两个句子的,写成英文的时候就带逗号。举几个例子。
例3:努力学习的学生都会有好成绩。Students who work hard will have good grades.
例4:爱因斯坦建立了相对论,他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。Einstein, who is one of the greatest scientists in human history, established the theory of relativity.
例5:我来自中国,它有着五千年的历史。I come from China, which has a 5-thousand-year history.
例6:我们现在所生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那个保守西方列强欺凌的中国了。Where we are living now is no longer the China that was bullied by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.
当我们表达一个名词时,我们需要问自己,这个名词所指代的对象就是我想讨论的对象吗?如果是,那它的定语需要带逗号;如果不是,如果我们所表达的其实是这个名词所指代的对象的一个子类,那么用定语控制它时时不应该带逗号了。
例5我讨论的是中国,我觉得当我说中国的时候,读者都知道我说的是哪儿,所以我的指代是唯一的,那么China, which has a 5-thousand-year history是有逗号的。
但是在例6的语境下,很明显我眼中至少有两个中国,一个是如今富强的中国,一个是过去饱受欺凌的中国,所以当我使用中国时,我需要向读者阐明我所表达的是哪一个,因为我并没有想指代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国。所以,China that was bullied by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不能带逗号。